記者 雷中輝 北京報道
中國聯通正在調整增值業務的管理政策。
繼2月28日成立“中國聯通增值業務支持與服務中心”之后,中國聯通于4月1日正式啟用了2006年新版SP合同。在中國聯通下發給各SP的通知中,要求SP在4月30日前簽訂新版合同。
據記者了解,相比2005年合同, 2006新版SP合同有12項重要修改。其中增加了收取資源占用費、“可能因乙方(SP)原因”而產生的數據異常現象、“信用評價體系”等條款;修改業務類考核、退出及排名頻度;明確了對用戶投訴實行“先行賠付”的款項支付及分攤規則,以及“違約”與“違規”的界定和處理依據;同時,將違約等級變更為“一般違約”、“嚴重違約”、“重大違約”三種,細化違約行為53項。
“這表明聯通增值業務的管理體系將更加嚴格,并且采取扶大放小的策略。”一位長期從事中國聯通增值業務的SP人士對記者說。
4月4日,中國聯通增值服務部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對于聯通增值業務的策略調整目前仍舊在進行中,“許多政策還沒有定”。據介紹,與中國聯通合作的SP和CP共約4000家,2005年增值業務收入為120億元,比上年增長65%,占全年業務收入的比重為15%。
另一家聯通SP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次調整中,中國聯通加收SP每月5000元的資源占用費,“可能會增加SP的成本,繼而以違規方式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中國聯通的策略是打造精品SP,以前許多申請了聯通SP資質的SP沒有積極發展業務,占用了大量資源,因此中國聯通希望能夠實現化的選擇。”熟悉聯通增值業務的人士說。2005年,聯通已經清除了300多家不合格的SP。
除此之外,聯通新合同中增加了信用評價體系,在不同分數階段采取鼓勵發展、標準合作、附加信用成本(降低5%的分成比例)、限制發展(降低10%的分成比例)、終止合作等措施對SP進行優選。
“在新版合同中,增加了業務類考核的額度,這對中小SP來說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一家收入在聯通增值業務中排前30名的SP告訴記者,“對我們來說,增加資源占用成本和考核額度都不是主要的影響,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有一個更加規范的市場。”
數周前,信息產業部人士透露,中國首部短信規范法規《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今年將正式出臺,而中國移動等其他運營商也都相繼出臺了部分針對SP的監管措施。
中聯通修改12項SP合同 開出53條違約清單
更新時間: 2006-04-11 09:32:09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