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松 葉卡斯
近日,一家SP(內容提供商)公司因為發布天氣短信被當地氣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而這家SP公司反過來指責氣象局對天氣預報實施信息壟斷,雙方因此鬧上法庭。對此,有關氣象信息的內容如何進行管理,氣象短信該如何收取費用,也引起了社會上強烈關注。
本報訊事件起因于去年底,由于SP公司(佳誠公司)發布手機短信氣象信息行為,河北省11個地市氣象局幾乎同時向這家公司做出了處罰3萬~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這些決定,上個月這家公司相應提起訴訟,主張自己傳播天氣預報的行為合法,指責氣象局對天氣預報實施信息壟斷。
SP公司:不需氣象部門同意
雙方各執一詞。河北氣象局方面引用我國《氣象法》規定,只有氣象局所屬的氣象臺站有權利和義務發布氣象信息,媒體也可以傳播,但必須使用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信息,不得抄轉擅自傳播。
對于河北這起案例,廣東省氣象局法規處副處長黃校貴對本報記者表示,SP必須直接從氣象部門獲取信息,才能發布天氣預報。
對此,佳誠公司則提出,《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第14條第三款中關于“各類傳播媒體報道具有重大影響的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等氣象信息,必須事先征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同意”的內容早在一年多前就被廢止了,這說明對于“各類傳播媒體報道具有重大影響的氣象預報”不再需要氣象主管機構同意。
廣州一位SP人士告訴記者,天氣短信是有比較豐厚的收入的,這些收入是怎樣分配的呢?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收入在氣象部門、移動公司和SP三方之間進行分成,受益的仍是氣象部門。具體如此:每月總收入中,移動運營商首先拿走15%,剩下部分由SP和氣象部門五五分成。
氣象部門:獲取的不是大頭
但黃校貴說,廣東氣象部門獲取的“肯定不是大頭”。在遇到較大天氣變化時,廣東氣象臺都會有免費的預報信息提供給各大媒體,但氣象是個“吃錢”的部門,如果所有費用都由當地財政來負擔,那么負擔會很重。因此氣象部門在確保公益性的前提下,也可以收取部分費用作為彌補。
從河北這場氣象官司來看,背后其實也是利益作怪。2002年3月28日,佳誠公司與河北省氣象科技服務中心下屬的省專業氣象臺簽訂協議開始合作“淘金”。然而,2003年,省氣象科技服務中心在取得SP資質,并分別申請氣象短信業務后,便開始對這些SP運營商的氣象短信手機用戶協議收購。與佳誠公司的協議期滿后,2005年1月,省專業氣象臺便停止向佳誠公司提供氣象信息,并于同年9月以違約為由,一紙訴狀將佳誠公司告上法庭。
SP公司發布天氣短信 遭到氣象部門行政處罰
更新時間: 2006-04-21 17:37:47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