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財政部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取消計算機等制造型產品嵌入式軟件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的政策。《通知》第十一條具體寫到:“嵌入式軟件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原18號文),規定的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軟件產品。”
這一新政無疑給提供嵌入式產品的軟硬廠商戴上了一個“緊箍咒”,由于大多數字設備當中,軟件(包括純軟件或與硬件結合的嵌入式軟件)產值比例均在50%以上,因而在18號文下達后,各地稅務部門對生產計算機、手機、醫療設備等高新技術企業所含軟件,與其他軟件企業享受同等的優惠待遇,無論是純軟件、嵌入式軟件一律按照3%的標準收取增值稅。
劉先生是北京上地一家醫療設備公司的經理,近一個月,他正忙于重新注冊一家“純軟件”公司,把嵌入式業務劃于其中,此前他公司的主要業務為生產嵌入式醫療設備。
他告訴記者,自己的企業過去享受“18號文”中關于軟件部分的稅收優惠,軟、硬件各自獨立做帳,發票也要區分開,硬件銷售按17%的增值稅,軟件方面,國家給予優惠只收3%。但在新《通知》下達之后,稅務局除對容易區別的純軟件繼續給予3%增值稅優惠外,不再對產品所含嵌入式軟件進行單獨核算,一律按照17%的硬件產品收取增值稅。
“如果取消了對現在嵌入式設備的稅收優惠政策,自己的企業要比以往每年多交近10%左右的稅。此外,不再享受國家政策扶持,客戶勢必會懷疑我們是不是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感覺自己被拋棄了一樣。”劉先生如是說。
據了解,像劉先生這樣忙于重新注冊一家軟件公司的并不在少數,在這些主營嵌入式的公司中,大多都是以芯片、手機、醫療設備生產為主。在他們看來,嵌入式本身就隸屬軟件范疇,應用上又比普通軟件更有技術含量。令據悉,在嵌入式稅收政策改變之后,已有不少類似的企業正謀求成立聯盟,向相關科技主管部門提出質疑。
嵌入式不再享受納稅優惠 相關企業轉型純軟件
更新時間: 2006-03-14 10:37:41來源: 粵嵌教育瀏覽量: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