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電視的兩種不同網絡
目前,支持手機電視的網絡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移動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另一類則是DMB,即廣播網,包括衛星廣播和地面廣播兩類。
目前,美國和我國移動運營商推出的手機電視業務都主要是基于移動通信網絡來實現的。中國移動的手機電視是基于其GPRS網絡,中國聯通則是通過其CDMA1X網絡來實現的。除了移動運營商提供的網絡外,手機用戶想觀看到手機電視節目,還必須在手機終端上安裝相應的播放軟件,而相應的電視節目則由移動通信公司或者通過相應的SP提供。
除了依靠移動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之外,手機電視還可以基于衛星廣播和地面廣播兩類廣播網絡來實現。這種方式通過整合數字電視和移動電話,在手機終端上安裝微波數字電視接收模塊,便可以在不通過移動通信網絡的鏈路基礎上直接獲得數字電視信號。為了爭奪手機電視未來產業鏈上的控制權,日前上海文廣與東方明珠開展的手機電視業務就是基于廣播網絡而實現的,這種以廣電為主體的手機電視業務體系必然對將手機電視業務作為其未來3G殺手級業務應用的移動運營商造成巨大沖擊。
兩種體系下手機電視業務的比較
一種是基于移動網絡所實現的手機電視業務;一種是基于廣播網絡所實現的手機電視業務。實際上,這兩種實現方式未來將直接決定了其運營主體的歸屬權問題,前者由于由移動運營商提供網絡,移動運營商理所當然的會有更大的話語權;后者則不僅可以繞過移動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絡,就是內容等也只需要廣電體系直接提供,這將大大減小對移動通信網絡的依賴性,成為一個名副其實的由廣電體系所轄制的手機電視業務。那么,這兩種實現方式到底誰將勝出呢,移動運營商開展手機電視業務又將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廣電體系的沖擊,讓我們先來看看二種實現手段的優劣勢對比。
從實現手機電視業務的網絡專項成本來看,移動運營商已有GPRS或CDMA1X網絡(未來還將建成3G網絡),移動運營商要想實現手機電視業務,只需要在已有網絡上實現小幅度改造。因此,移動運營商用于開發手機電視業務的專項成本較小,其資源的“協同效應”和“范圍經濟性”優勢明顯;由于基于廣播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基本無法共享原有廣播網絡,運營主體需要重新搭建DMB手機電視商業網。因此可見,此種實現方式使得原有網絡的共享性能較差。
從網絡覆蓋率來看,由于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手機電視從原則上來講,只要哪里有移動網絡,哪里就可以提供手機電視業務。而目前無論是中國移動還是中國聯通,它們都已經具備了良好的網絡覆蓋能力,因此,其手機電視業務天生就具備較高的網絡覆蓋率;基于廣播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則需要重建手機電視網,而在鋪建網絡時,投資者必然還會考慮投資回收期,投資回報率等系列問題,對這些問題的理性考慮則會大大延緩此種手機電視業務的網絡覆蓋率。
從漫游功能來看,在高網絡覆蓋率優勢的順延下,加上移動網絡的全程全網性,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則可以很方便的實現跨區域漫游;基于廣播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則一方面會受到各地區網絡鋪蓋速度快慢不一的制約,另一方面還要解決標準制式不同的困擾,因此在一定時期內很難實現跨網漫游。
從計費和繳費方式來看,由于移動運營商控制了計費系統,其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計費和繳費方式。在計費方式上,既可以采取包月制,也可以按流量和內容收費;在繳費方式上,不僅可以讓用戶在指定的營業廳交費,也可以將用戶的手機電視業務支出同其他通信費用一道同時扣除。而廣電部門基于廣播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繳費方式和實現方式要局限的多,方便的就是尋求與移動運營商計費平臺的合作,但這又避免不了移動運營商的參與,要么就干脆繞開移動運營商的計費平臺,但這樣的話實現方式就非常單調,目前看來只有“包月制”才有一定的可行性(將各種頻道節目組合成套餐,對不同套餐制定不同的包月資費,用戶在交納費用之后獲取相應的密碼)。
從帶寬限制來看,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對其網絡帶寬要求相對較高,對其用戶規模也非常敏感。用戶越多,其網絡阻塞現象出現的可能性將大大加大;基于廣播網絡的手機電視由于采取了廣播制,因此其對用戶規模敏感度非常低,因此,不會造成太大的網絡帶寬束縛問題。
從傳輸速率有限,中國移動采用的GPRS技術目前平均速率在40kbit/s左右,而聯通通過CDMA-1X開展手機電視傳輸試驗,平均速度在100kbit/s左右。受到傳輸速率限制,目前手機電視播放的圖像幀速度分為1-2幀/秒和12-15幀/秒兩種,而傳統的電視節目的圖像幀速度只有達到24幀/秒的速率才會讓人在視覺上感覺到圖像是順暢的。因此,目前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圖像經常會出現“卡機”現象;與移動通信網絡截然不同的是目前DMB技術的傳播視頻速度可以達到每秒25幀,基本能夠實現電視畫面同步流暢播放。
從可能的資費價格來看,目前通過移動網絡收看手機電視大概按0.01元/KB流量計費,每分鐘大概3元左右,每小時則會在180元左右,這么昂貴的業務資費,恐怕只有極少數貴族用戶才能消費得起。如果按包月制,則可能又會造成大量用戶的蜂擁而至,致使移動通信網絡的網絡堵塞;如果是基于廣播網絡所實現的手機電視,由于其實現成本較低,因此,此種方式下的業務資費必然會較前者低很多,筆者預計未來DMB方式下的手機電視業務采取包月制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價格不會太高),這樣一來,此種實現方式相比基于移動通信網絡的手機電視業務要具有非常明顯的價格優勢。
從手機電視牌照來看,牌照一直是運營商發展IPTV或者手機電視業務的門檻,他們想要發展手機電視業務必須要同獲得牌照的廣電部門合作;另一方面,廣電部門卻給上海文廣頒發了張IPTV相關業務的牌照,如果在近期繼續頒發第二張或者是第三張的話,電信運營商獲得牌照的可能性很小。因此,牌照瓶頸決定了移動運營商開展手機電視業務必須要同廣電部門合作。
經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移動運營商要想開展好手機電視業務仍將困難重重,不僅要受到自身諸如帶寬、網絡速率、牌照等問題的制約,還要受到來自基于廣播網絡實現方式的強力沖擊。因此,筆者認為移動運營商未來的手機電視業務不會一帆風順,而是必然面臨一系列嚴峻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