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改委、國家環保總局、商務部、工商管理總局、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信息產業部七部委聯合會簽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望在月內頒布。1月10日,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工作組第三次工作會議”上,信息產業部經濟運行司市場處處長黃建忠對該《辦法》的立法情況、頒布時間以及監管辦法等做了詳盡的解釋與說明。
據黃建忠透露,該《辦法》經多次審議修訂,現已經通過評議,將于本月發布,明年起生效。《辦法》實施后,所有含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等國家限制物質的電子信息產品,進入市場前首先將被要求在包裝、說明書或標識上進行“自我聲明”,詳細標注原材料與零部件構成。被列入“目錄”的產品通過3C認證后方可進入市場,其余產品也將受到嚴格的“后市場管理”。